人資大小事的第一篇要和大家分享的,是和請假有關的案例。
Vivi的親生祖父過世了,Vivi因為要協助父親幫忙辦理相關後事,所以打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三款申請喪假。
眼尖的朋友們應該會發現,上一段的敘述中有寫到”親生”二字,經過瞭解,原來Vivi的父親從小就被過繼給自己家族裡的大伯,而且是有經過法律認可的領養過程,
經與桃園勞工局再次確認,依上述案例,即使訃聞上有出現Vivi父親的名字(關係寫為嗣子),除了Vivi的父親可以因一等親的關係得以向公司申請喪假,即使身為二等親的Vivi,也無法申請喪假。法律上無法證明Vivi與親生祖父的親屬關係,因為在Vivi父親的身份證或是在戶口名簿上的父親欄位,呈現的都是那位領養他的大伯。至於親生父親關係只能在戶政電腦系統裡才能查得到。
所以,Vivi只能請個人特休或事假。不過,如果公司願意優於法令,給予喪假,勞工局當然也不會有反對的意見,畢竟,和諧的勞資關係是勞工局最樂見的。

我是波波豬。 女豬,已婚, 嫁給一個黑狗兄,生了兩顆皮蛋, 老大是「野馬」,老二是「潑猴」。
波波豬隸屬六年級前段班, 掐指算來, 已經非常地不年輕了! 不過, 不知道是波波豬仍保有一份赤子之心, 還是其實根本就是個不思長進的敗類, 波波豬到現在常和比自己年輕的幼齒們混在一起, 老是幻想些不著邊際的畫面, 以及為了一些沒什麼梗的笑話而竊竊訕笑。 波波豬有時候,會不知道自己為何而存在, 就像個少女般的自艾自憐; 有時候,會對於生活週遭的事有感而發, 而寫一堆五四三的想法; 有時候,工作上疲憊到只想讓腦袋放空, 回到家只想和沙發融為一體; 不過,偶而會有文思泉湧,一堆話不吐不快的時候, 這裡就是我最好的抒發空間.
不討厭我的,歡迎偶而路過來看看; 看不慣我的,只能說緣份不夠,慢走不送。
這沙發我要了